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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汽车租赁:12月22日起“人车”停留非泊车位,将罚款100元

发布日期:2014-12-24 18:47:21 来源:原创 【关闭】

 太原租车网讯   为治理l乱停车这一交通顽疾, 12月22日,太原交警部门开始对此类违法停车行为采取不贴单、直接拍照处罚的方式进行管理。交警来了就动一动,交警一走便又回来了,在一些学校、医院和机关单位附近的机动车道内,这样的“人在车内”违法停车现象屡见不鲜,严重妨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。

      在这之前,交警处分乱泊车的首要办法是贴单、摄影,处分规范为罚款200元,不记分。但是,不少司机钻空子,在一些校园、医院和机关单位门前路段,直接将车停在机动车道内,但司机仍留在车里。如果有交警过来办理,便暂时将车开走,交警一回身就又回来了,严峻阻碍其他车辆通行。为此,交警部门决议启用代码“7012”的处分条款,即对不在城市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内设置的暂时泊车泊位停放机动车的,采纳不贴《违法奉告单》,直接摄影留证进行处分的办理办法,处分规范为罚款100元,不记分。http://www.111tyzc.com

太原汽车租赁提醒广大司机朋友: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不要为了自己方便,影响别人通行,共同保护良好的交通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