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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租车:太原一的哥醉驾载客被法院重判

发布日期:2015-03-04 11:08:10 来源:原创 【关闭】

太原租车讯 近来太原市法院审理以为,太原的哥智某醉酒后在城区车辆行人较多的道路上驾驭机动车,损害公共安全,其行为已构成风险驾驭罪。鉴于智某某酒精含量较高,且醉酒后驾驭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,应从重处分。此前,交警已对其做出撤消驾照、禁驾10年,且终身不得再驾驭营运车辆的处分,法院在此基础上判处智某某拘役5个月,罚金3.5万元

事件回放:2014年7月9日凌晨1时20分许,智某驾驭出租车沿五龙口街由东向西行至红沟路南口时,被执勤交警抄获。经判定,智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57.98mg/100ml,远远高于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的醉驾规范。据智某讲,他被抄获前刚与一帮兄弟吃过饭,席间喝了不少酒,心存侥幸驾车回家,途中还拉了客人。太原的哥智某某在太原醉驾出租车拉客,被太原市交警抄获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357.98mg/100ml。近来,智某因风险驾驭罪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,罚金3.5万元。

111太原租车公司提醒广大司机朋友,开车莫喝酒,喝酒不开车。